专业解答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园所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有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力履行职责可免责。未尽教育监管义务的学校需承担责任;第三方造成的伤害,教育机构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责任。机构在承担后仍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专业解答学生间暴力冲突导致的伤害事件,学校可能承担过错推定或过错责任。若参与学生年龄在八周岁以下,学校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学校能证明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则可免责。对于八至十八周岁学生,若在校内斗殴受伤,学校未履行好职责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专业解答学校在校园暴力事件中通常被视为首要责任人,家长负有连带责任。若校方已尽到充分监护义务,子女受伤则家长成直接责任人。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校园纠纷中需担责,校方在无过失时评判其是否履行监护和管理职责。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最高法规定,中小学及幼儿教育机构若未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导致青少年人身权益受损或儿童伤害他人,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方直接侵权,也需负责赔偿。学校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问题,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辅助赔偿责任。学校是否赔偿及赔偿份额取决于学生年龄、学校过错及第三方侵权情况。
专业解答未成年人间因争执引发的肢体冲突或互殴,造成的伤害赔偿应由侵权方全额支付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若学校未采取应对措施,受害者可向学校反映并追究责任,必要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求援。学校若疏忽监管,导致学生受伤,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后,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解析 学生打架在学校受伤学校负责。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律师解析 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可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也可能承担过错责任。 不满八岁的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年满八岁不满十八岁的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可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也可能承担过错责任。 不满八岁的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年满八岁不满十八岁的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小学生在学校打闹中受伤学校可能要担责,关键看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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