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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债权人有必要做财产保全吗?

罗** 山东-德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0.07 19:02:08 388人阅读

债务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债权人有必要做财产保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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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财产保全的流程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10-07 19:0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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