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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判定与效力
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法律咨询:我们一家三口和婆婆同住2室1厅的老房子,房产证上是公婆两个人的名字,公公已去世,老公总共兄弟三人。大儿子离婚一个人拥有公公的使用权房屋一室户。二儿子结婚另外买房。现准备提前处理房产分配问题,但老人和家人都忌讳书面遗嘱,1.确认录音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2.书面遗嘱一旦公证后就不能更改。3.如果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的话,必须要通过哪些人的同意?老大的房子也是公公以前单位分的,婆婆和二儿子是同意的,现在准备给老二分一间,不好分配的情况下我们准备买个一室一厅给老二,然后过户给我们,这样的话需要经过老二媳妇的同意吗,还是房产分配只要二儿子同意就可以,因为二媳妇很喜欢闹事,害怕把事情搞得太麻烦。律图律师解答:1、录音遗嘱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2、书面遗嘱经公证的,要修改的话,需要通过再次的公证。3、老房子是属于你公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公公死后,你公公的财产有你婆婆和你老公兄弟三人继承,要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需要这些人的同意的。遗产的分配只要继承人同意即可。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相关法律知识:《继承法》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于口头遗嘱的效力与判定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首先,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处理其私有财产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我国继承法对口头遗嘱有效期未作时间规定,只是在条件上进行了限制。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口授遗嘱的效力时,不必考虑期限问题。这里所说的“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者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当没有危急情况发生时,就不具备设立口头遗嘱的先决条件。所以,遗嘱人在通常情况下不能立口头遗嘱,即使立有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司法实践中常遇到农村中一些老人邀请家庭成员和村干部共同召开家庭会议,以安排其后事的形式所作的口头陈述。如果当时老人已处在危急时刻,可以认定为口头遗嘱如果当时老人没有处在危急时刻,则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其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据此可知,法律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在实践中,应当审查遗嘱人口述遗嘱时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神智清醒、是否能用语言清楚地表示出自己的真实意思。如遗嘱人当时不具有行为能力、已丧失行为能力、神智不清、不能清晰地用语言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再次,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于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是特指实际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呢还是泛指有资格成为继承人的所有顺序法定继承人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作者认为,对于见证人的限制应当包括所有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原则,遗嘱继承本身就排除了法定继承,剥夺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说其他法定继承人与遗嘱内容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没有实际继承遗产的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的人不宜作为遗嘱见证人。这里所谓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既应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也应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合伙人。除上述几种人外,其他人都有资格担当遗嘱见证人。
专业解答在紧急情况下,唯有当有两位以上与遗嘱继承事项无关、不受其利益影响的证人亲眼见证,口头遗嘱才能取得法律效力;若在危险状况解除之后,有机会以录音或书面形式确立遗嘱内容之际,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将不再得到认可。确凿证实行为人口头遗嘱的客观存在,是提请认定口头遗嘱法律效率的关键要素。
专业解答口头遗嘱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有法律效力:1、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5、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专业解答口头遗嘱仅在遗嘱人临终"濒死"状态下有效,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立下。若丧失行为能力,遗嘱无效。必须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以保证遗嘱内容真实,且要求遗嘱人直接口头表达真实遗产处置意愿。
专业解答父母过世后,口头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特定条件。在紧急情况下,有2名以上无利益冲突的见证人在场时,口头遗嘱才具法律效力。紧急情况解除后,若订立了录音或书面遗嘱,口头遗嘱则失效。关键在于证明行为人确实作出了口头遗嘱。
律师解析 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的效力优先顺序确认方式为:如果其中一份遗嘱进行公证的,且两份遗嘱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部分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进行处理。若没有公证,且两份遗嘱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部分按照后成立的遗嘱优于在先成立的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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