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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刚满十五周岁,在学校抢了其他同学两百块钱,构成犯罪吗

孙** 湖南-株洲 学校侵权咨询 2020.10.06 13:22:17 409人阅读

您好,我弟弟刚满十五周岁,在学校抢了其他同学两百块钱,构成犯罪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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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第条,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抢劫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您弟弟抢劫的数额较小,且未满十六周岁,可能不予,或判处缓刑。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2020-10-06 13:2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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