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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办过赠与公证后,能撤销后再做遗嘱公证吗
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该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186条说的是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192条说的是法定撤销权,都是赠与人单方的权利。但是如果受赠人同意,虽然经过公证,双方签订新的协议,可以撤销。如果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撤销。如果赠予方不想送了,只要拖着不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后,赠与公证也就丧失了胜诉权.
赠与归赠与,遗嘱归遗嘱,并没有赠与遗嘱。只要写清楚情况就可以了,注意公证人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馨窝网大体格式是:遗嘱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二、立遗嘱原因: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五、所立遗嘱的份数。立遗嘱人:见证人:年月日年月日
按理当然是公证的好啊。但是老人都已经去世了就没有必要公证了。根据你说的情况看还真不好解答,我的想法是看老人这份遗嘱在谁的手里,如果在孙子手里还要看孙子多大,如果孙子是成年人那就应当在老人去世后就应当把遗嘱拿出来的。如果是未成年人那就另当别论了。那么当时老人去世了,老人的财产没有分割吗如果分割后拿出来的,是刚刚发现的遗嘱那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了,老人的儿女不承认可以做文字司法鉴定的。如果是老人的就依法有效的,孙子接受赠与。
专业解答房产赠与合同再办理过公证后也可以撤销并重新做遗嘱公证,但是撤销房产赠与合同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房产还没有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办理了过户,就没办法再做遗嘱公证了。
专业解答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了解到,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而不办理公证手续也不会影响到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以公证手续为生效要件,不公证也是可以生效的。
专业解答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该法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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