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宁波法律咨询 > 宁波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拆迁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只有拆迁的手续,能办理赠与吗?

拆迁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只有拆迁的手续,能办理赠与吗?

李* 浙江-宁波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03 19:34:54 356人阅读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只有拆迁的手续,能办理赠与吗?

其他人都在看:
宁波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宁波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一部分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
2、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3、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有:

一,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面临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二,因未约定卖方初次领取房产证费用由谁承担而扯皮的风险。

三,因房屋买卖确定的房屋位置与售房人实际获得的房屋位置不一致而被判决合同无效的风险。

四,因卖方无理拒绝配合过户而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

五,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拆迁房买卖合同而导致合同并未成立的风险。

六,因售房人并无出售房屋资格而导致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扩展资料:为了规避安置房交易风险的措施有: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或者要求售房人近亲属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3、在合同中明确办理初次房产证及房屋过户等相关阶段的费用承担。
4、通过约定违约金或预先留置部分购房款以确保将来合同能顺利履行。

2020-10-03 19:35:5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需要注意什么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时需关注的要点在提交相关资料时,应依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本等必需文件,同时确认您所拥有的安置房所有权证书及对应的土地所有权证。此外,请务必将房管局所需的全部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带来,以便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在此提醒您,务必确保买卖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到场签署相应法律文件,若其中一方无法出席,则务必委派公证人前往公证实务部门,依法进行授权委托。

    2024.10.17 1237阅读
  • 拆迁安置房怎么样赠予给兄弟姐妹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补偿涉及产权过户,可选择赠与或买卖方式。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以每平米单价计算,另加周转补偿费(按人口和临时居住条件定)和奖励性补偿费(视地方政策和情况而定)。补偿费旨在弥补经济损失、改善临时居住条件、激励积极配合拆迁。具体计算公式为: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制定。

    2024.08.22 1841阅读
  • 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需要注意什么

    专业解答需持有如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安置房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相关文件。此外,还需备齐房管部门所规定的其他申请资料,并前往指定地区的房管机关进行操作。特别提示,过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务必亲自出席,如有一方无法参与,则须前往公证部门作出全权委托代理的意愿表达。

    2024.06.24 1869阅读
  • 拆迁安置房怎么样赠予给兄弟姐妹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补偿涉及产权过户,可选择赠与或买卖方式。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以每平米单价计算,另加周转补偿费(按人口和临时居住条件定)和奖励性补偿费(视地方政策和情况而定)。补偿费旨在弥补经济损失、改善临时居住条件、激励积极配合拆迁。具体计算公式为: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制定。

    2024.05.19 1402阅读
  • 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需要注意什么

    专业解答需持有如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安置房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相关文件。此外,还需备齐房管部门所规定的其他申请资料,并前往指定地区的房管机关进行操作。特别提示,过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务必亲自出席,如有一方无法参与,则须前往公证部门作出全权委托代理的意愿表达。

    2024.05.17 1609阅读
  •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写的名字都是个人还是只写户主呢?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写的名字都是户主。 通常都是写户主的名字,拆迁房的所有权人是哪一个,那么安置房产权证上就写相应的名字,如果要写成其他的家庭成员,则必须要做过户或者是变更的手续才可以。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2025.05.08 988阅读
  •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撤销吗?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符合撤销赠与条件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只要安置房没有过户以及赠与不存在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就可以撤销赠与。

    2025.05.02 991阅读
  • 赠与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吗

    律师解析 赠与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公证法》第十一条

    2025.02.13 1175阅读
  • 民法典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符合如下情形,其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02.08 1114阅读
  • 只有拆迁安置协议没有购房合同有效吗

    2025.01.12 1253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