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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受伤方喝了点酒(没醉)骑摩托车被小车撞了,交警认为双方都有责任,现在在医院住院,住院两三了对方一直没过来看望,协商时对方觉得伤者没大问题可以出院了,期间医药费对方车保险公司出,以后回家治疗,一共只给三千,受伤者月收入7000左右,出院还要疗养,受伤者提出出院至少5000,这要求是否合理?又该怎么维权?
车祸住院保险公司赔偿: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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