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衡水法律咨询 > 衡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 被害人承诺是什么意思

被害人承诺是什么意思

戴** 河北-衡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20.10.03 06:42:50 312人阅读

被害人承诺是什么意思

其他人都在看:
衡水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衡水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被害人承诺?被害人承诺,又称被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他人侵害自己利益时表示允诺或者同意。被害人承诺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排除犯罪性的事由,但被害人承诺排除犯罪的事由范围有限,如果侵害较大的社会法益,即使得到被害人的同意,仍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对于被害人承诺是否能成为一种免责事由,应将其在刑法上作为一个整体从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的衡量比较的角度,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
被害人承诺的类型
(一)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被害人承诺。
现代社会,被害人自主决定权特别是财产决定权作为一种权益,被害人可以决定放弃或者保有,当其决定放弃时,为了尊重被害人的自主决定权,可以从犯罪性的角度出发,进行社会相当性的考虑或者法益的比较衡量,将这种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二)不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被害人承诺
被害人的承诺并不总是排除犯罪性事由。被害人承诺在刑法中规定中存在各种类型,如在强制猥亵罪、罪中,为满14周岁的被害人的承诺对可罚的违法性没有影响;在罪中,被害人的同意只是减轻罪责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国刑法在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中只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在司法实践中,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被害人承诺问题。对于那些以违背被害人意志为成立要件的犯罪,如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等,如果被害人承诺实施该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有些犯罪,如故意罪、故意伤害罪,被害人的承诺并不能成为阻却违法事由存在,但可以成为减轻刑事责任的原因,如现象。

2020-10-03 06:44:5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除要约有期限外,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代表了将来某时要发生费用的资金预备,名词【解释】人与人之间,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统一商法典》规定,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任何有效的承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2,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视为到达时间。承诺在国际贸易中.【拼音】chéguò【词性】动词。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切都按预先约定的承诺;未知道特定系统的、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下列定义可适用于SAP系统中的承诺,也称“接受”或“收盘”。例如承诺在业务管理中。承诺生效,(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而英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即为有效时间,合同即告成立,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因此。(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商人之间的要约,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合同法》规定;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毫无半点差错,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对理应担当的事物前期做出的约定。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承诺仍可有效、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多用于情侣或者商人合作间,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所谓有效时间,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承诺不需要通知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承诺”一词被普遍用于指偿付物料或劳务的债务:1。”]法律术语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并送达要约人,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认定了所请求或定购的物料和劳务将来要发生的费用。也就是他要你给他一句诺言,承诺一经作出。一般认为。因此,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视为到达时间,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被要约人,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口头承诺,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一般是可以实现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承诺管理可使您准确地记录和分析这些资金。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据此。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例句】舒群《少年ché女》四,也不能认为是承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合同即为成立,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