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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因交通事故去世,有一笔赔偿金在妈妈手里,现在妈妈再婚,那么这个赔偿金之后是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黎* 江苏-连云港 财产分割咨询 2020.10.02 22:42:37 352人阅读

爸爸因交通事故去世,有一笔赔偿金在妈妈手里,现在妈妈再婚,那么这个赔偿金之后是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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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赔偿金属于爸爸的个人财产(遗产),不属于和妈妈的共同财产。如果暂时由妈妈保管的话,以后分割该遗产,也是应该由妈妈、子女和爸爸的父母共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割,如果妈妈对爸爸照顾比较多,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一、《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范围: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遗产由
第一继承人继承:《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如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法》规定各继承人的应得继承份额: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0-10-02 22:4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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