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名办税解绑可以由办税人员自行发起,单独操作实名办税解绑;也可以由管理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发起。
1、办税人员自行解绑,办税人员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绑定纳税人信息”,点击解绑自行解除与纳税人的绑定关系,即可解除绑定。
2、管理员解绑,管理员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管理办税人员”,然后选择需要解绑的办税人员进行解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实行定期公告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可以的。
1、实名办税解绑可以由办税人员自行发起,单独操作实名办税解绑;也可以由管理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发起。
2、办税人员自行解绑,办税人员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绑定纳税人信息”,点击解绑自行解除与纳税人的绑定关系,即可解除绑定。
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进入国税入口。进入国税后,点击右上方的登录进去。登录后,选择实名登录。输入手机号及密码,点击登录。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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