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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村拆迁安置房,款项全部结清,已经拿到钥匙,但房产证还没有办好,现转卖他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是用于保障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普通住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集体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前,应当依法办理上市交易审批手续,同时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故你与他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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