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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斗殴无意导致他人死亡,主犯如何判刑

张* 甘肃-定西 无罪辩护咨询 2020.10.01 23:34:06 482人阅读

群体斗殴无意导致他人死亡,主犯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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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群体斗殴无意导致他人死亡,主犯如何判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涉嫌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所有跟这个案件相关的问题你需要请律师去办案单位了解情况,或者家属自己去打听,网上是查不到答案的,因为任何案件都没有唯一答案、没有死规定...

2020-10-01 23:35:0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并不是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形,而是转化为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并不是一定是故意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字面理解,该条款对“致人重伤、死亡”与“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定罪处罚”并未规定为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不能理解为:致人重伤的,按二百三十四条定罪处罚;致人死亡的,按二百三十二条定罪处罚。从立法本意讲,该条款只表明聚众斗殴中出现重伤或死亡后果的,不再成立聚众斗殴罪,而应转化定罪,但具体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罪,应当根据案件证据结合刑法规定确定。2、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求根据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定罪。在认定犯罪成立与否过程中,应在满足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才能将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进行准确定罪。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应当在判断死亡结果是否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所持的主观心态。行为人只能对有直接或间接故意的行为承担故意的罪责,据此,尽管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所致,但不能仅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就认定行为人有故意。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区分故意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对量刑意义重大。一是二者的法定刑顺序不同,前者是先重后轻,后者则是先轻后重,势必导致法官在量刑时的优先考虑顺序不同,难免会出现“同一事实,定罪不同,量刑结果亦不同”的实质不公正;二是即使二者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但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主观罪过轻于故意罪,故意伤害罪在死刑适用标准的把握上会更严格。罪名认定正确与否,影响着死刑适用是否适当。综上,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不应简单依据结果定故意罪,而应依照刑法规定两罪名的构罪要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在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基础上正确定罪。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打架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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