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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项

王* 广东-潮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01 22:34:13 428人阅读

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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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哪些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您首先需要认真查验您所选中房产的合法预售证件。
我国目前对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则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您在购买期房时应当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该公司不能提供《许可证》您完全有理由拒绝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依该协议支付任何款项。
二、要谨慎签署购房协议并详尽规定可能涉及的全部事项。
期房的购销合同中有下列条款是需要特别加以详规定的:
1、 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巨额房款全部交付,而入住无望,赔偿艰难,实在苦不堪言。因此必须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并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件做出限定,所谓免责条款就是指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以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以逃避责任。
2、 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建议您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3、 违约责任
关于本条款,特别要提醒您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当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不但包括合同本身的期限,还要包括漫长的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非常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或到期根本无法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仲裁等司法补救方法,这在时间、具体上都更加切实保护了购房者的权利。
三、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最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2020-10-01 22:36:1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都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购房者在签约时要注意的问题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定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最好亲自转账。6、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屋产权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在首次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等到收楼时持收据换取发票。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房发票丢失后,虽然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一件比较劳心劳力的事,所以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购房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事项都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购房者在签约时要注意的问题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特别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产权确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你应当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亲自拿着卖方的房产证当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只有在你对产权状况熟悉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房也同样如此,一般来说,新房的查询核实主要是查询核实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信息。2、认真阅读任何一项交易条款合同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请你细读标准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个条款。3、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卖房业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新房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4、保留任何费用的发票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发票,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发票,这些都是重要的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发票本身就是交易过程中某些环节要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各种税费的发票,必须保留齐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没有完税单,是办不下来的。买新房的时候,同样也要注意保留发票,而且要主动向开发商索取各种费用的发票,比如,交了定金,你就应当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发票,至少也是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委托书是一种授权书,你一旦与别人签订关于某些事情的委托书,则代表你将某些事情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被委托人。通常情况下,买房过程中,会涉及两种不同情况的委托,一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贷款发放进度跟进、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你和中介结构签署的经纪服务协议,其实就是一种委托书,等于是你委托了中介帮你办理买房的事情,而你同时支付给中介服务佣金。二是委托了开发商办理房产的按揭手续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等。对开发商的委托,通常并不需要签委托书,是一种隐性的委托。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主动帮你办理按揭贷款的手续,并且办理房产证。对于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应当有所知晓,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或开发商具体约定,比如说,关于首期房款的支付,你最好亲自转账。6、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买房作为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希望可以顺利完成每个环节住进精挑细选的房子。但是总有一些意外发生。这里给您介绍一下购房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首先要知道购房发票丢失了,房屋产权证还是能办理的,但是需要更长的办理时间,也会浪费您很多精力去办理手续。这种情况发生后,您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除了收楼、房产交易过程需要购房发票外,在首次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也需要出具购房发票,因此提醒大家务必妥善保存好这些证明,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一些开发商在购房时不开具发票,而只是开具收据,等到收楼时持收据换取发票。如果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着购房时开具的契税发票、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代替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业务。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房发票丢失后,虽然还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一件比较劳心劳力的事,所以买房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保管购房相关票据,以免给自己造成不便。

您好,关于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有哪些重点关注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约定一:开发商逾期交房这点对于购房者来说,尤为重要。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没有交房,往往会以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大为解释,以此来规避违约责任。购房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不可抗力的范围约定在补充协议里,这种不可抗力的界定需要政府机关、公证机构出具相关文件才能免责。如果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大量的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形,购房者一定要提出疑义,如果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期限,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款项,按照逾期天数给予经济补偿。约定二:公摊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购房者实际使用房屋面积的大小。尽管房屋各种面积的计算方法已经被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还是把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和其他房屋面积无关的面积计算到公摊面积中。购房者应在补充条款中对得房率做精准的约定,如果收房时得房率不达标,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选择退房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约定三:交房标准要说清这点主要针对购买精装房的购房者,大家在看样板间时,往往被样板间的美貌迷花眼,忽略交房时的配置标准。有些开发商在施工阶段,会请购房者到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检验,但有的开发商就不会。那么购房者可以在补充协议上跟开发商进行具体约定,比如施工节点,在隐蔽工程覆盖之前,要求购房者到场并签字,签完字再进行覆盖,继续施工。可以在协议中对商品房中的重要配置的牌子、型号和种类进行约定,避免出现高级、进口等模糊词语。约定四:办不动产权证的时间购买新房,开发商会有一定的时间为业主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业主能拿到产权证的时间在1-2年。不过,一些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开发商,会影响购房者的产权办理。所以,购房者在补充协议里,应该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无法办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购房者的经济损失。约定五: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首付,但在贷款环节出了问题,可以解约退房吗?这需要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与开发商达成约定,若贷款办不下来,购房者可以变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以防开发商用合同漏洞拒绝解约,或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约定六:物业管理问题约定清楚包括物业公司及物业费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都应该在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多数开发商会自己成立物业来管理物业小区。购房者容易把物业和开发商视为一体,但实际上他们是各自的法律主体,购房者和他们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约定七:开发商的承诺要落实到合同里不少开发商在售楼时期,会向购房者承诺一些“好处”,比如赠送面积、有学校入学资格、停车位、物业费的收费优惠等等。等到购房者收房后,才发现开发商给的承诺并没有兑现。而到时候,购房者往往没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最好的办法是,在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在合同中写明承诺,并附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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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签订回迁安置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方面: 1、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2、一定要确保所购房屋的真实性。 3、在合同中明确办理初次房产证及房屋过户等相关阶段的费用承担。 4、通过约定违约金或预先留置部分购房款以确保将来合同能顺利履行。 5、要求售房人近亲属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2025.01.07 98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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