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喀什法律咨询 > 喀什其他法律咨询 >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何?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何?

李* 新疆-喀什 其他咨询 2020.10.01 16:03:34 366人阅读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何?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其他律师 喀什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置临时户外广告:
(一)省、市统一安排的重要会展或者重大活动,在活动期间和规定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用于自身宣传的围墙广告。
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二)有关身份证明资料;
(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设置形式和范围;
(五)现状图和效果图;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城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临时)》。

2020-10-01 16:04:3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