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咸宁法律咨询 > 咸宁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乙方迟迟未提供,甲方有权延缓付款吗?乙方违约吗?

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乙方迟迟未提供,甲方有权延缓付款吗?乙方违约吗?

宋** 湖北-咸宁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30 09:53:54 1421人阅读

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乙方迟迟未提供,甲方有权延缓付款吗?乙方违约吗?

其他人都在看:
咸宁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咸宁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首先要看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标准的约定。如果约定质量合格标准为具备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则乙方不提供,即构成违约。
其次,如果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标准没有约定,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确定。乙方不提供也构成违约。
最后,如果合同既没有约定产品质量标准,该产品也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履行合同。此时,不能以乙方未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合格证为由来认定乙方违约。

2020-09-30 09:55:5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