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临沂法律咨询 > 临沂其他法律咨询 > 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罗** 山东-临沂 其他咨询 2020.09.30 05:10:18 388人阅读

公司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沂律师 其他律师 临沂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是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法律中规定的设立条件不一样。如果设立公司的时候不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条件,那自然就无法顺利设立。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就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人数要求。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6.有公司住所。

2020-09-30 05:12:1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一)劳动关系主体适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审查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应主要掌握以下标准:一是用人单位是否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职工是否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所谓的“劳动者”是指劳动法律意义上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职工及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不应适用工伤认定程序,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按民事侵权法律关系的有关规定予以救济,由用人单位作为赔偿义务人承担法律责任,但目前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也可通过人民认定为工伤,参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二)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综合鉴别: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从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二是用人单位是否根据某种分配原则,组织工资分配,劳动者按照一定方式领取劳动报酬;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四是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工具。(三)存在事故伤害事实应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进行审查。首先,对于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理解为既包括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单位要求加班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为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同时,在外出开展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排除如个人休闲娱乐、游山玩水等因素而受到的伤害亦应当认定为工伤。其次,对于事故伤害发生的工作场所的认定,一般应根据职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纪律等方面综合考虑,凡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如单位提供的工作休息场所、卫生间等均应视为工作场所。最后,应把“因工作原因”作为认定为工伤的核心,一般应从是否属于本岗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重大紧急情况等方面考虑。而且,这种工作原因既应考虑职工本人的工作原因,也应考虑因单位设施或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二、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完成举证责任,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形式即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时应当审查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材料,并根据需要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最后对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调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定事实,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根据证据规则对是否构成工伤进行举证责任分配。

公司法人设立方式有哪些,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法人设立方式有几种概括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设立方式,大致有三种:1、命令主义设立,即依照法律、法令、行政命令方式设立,自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种设立方式适用于机关法人或国有事业单位法人。2、登记主义设立。须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设立的法人自登记程序完成时成立。3、依照条例、章程设立,即国家以法律或统一的章程规定法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凡满足该条件并符合该程序的团体,即取得法人资格。这一程序主要适用于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2)有的财产。法人企业拥有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企业法人是一个经济组织,组织必须有一个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的功能才能发挥。企业法人的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企业法人必须有场所,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4)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有能力承担。企业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是否拥有财产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由多个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出资,依法定程序设立,所有投资主体的出资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与投资主体的其它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宅基地过户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一并转让。一、宅基地到底能不能过户大家先要了解一个概念:我们目前说的农村宅基地,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按照国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各位就别惦记了,那是集体或者国家的。咱们所说的过户,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交给别人。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大家要注意,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据今年的最新消息,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相信也会由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二、宅基地过户程序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三、过户由所报国土资源局审批,需提交材料如下: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3.变更理由;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可以再咨询一下当地的国土管理部门。四、宅基地过户后还可以再申请吗宅基地转让了,就不能再申请了。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过户前可要考虑清楚。五、注意可能遇到的纠纷农村宅基地转让办案实践中,转让纠纷主要包括:转让人或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而导致合同无效;转让未经村委会批准而无效;被转让宅基地涉及拆迁等补偿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合法的民间借贷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专业解答民间借贷基于自愿原则,出借资金限于个人自有财产,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贷。利息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目的须合法,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如洗钱。重要的是,它不包括企业间的交易,企业间资金往来属商业行为,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2024.09.12 1559阅读
  • 构成破坏军婚罪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专业解答军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一夫一妻制下的现役军人婚姻关系;行为人违反《民法典》一妻制规定,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主体为一般自然人,包括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配偶,以及现役军人彼此;行为人需有违法性认识和明知故犯的恶意,明知行为可能破坏军婚。浑然不知的情况下不构成此罪。

    2024.09.04 1212阅读
  • 合法的婚姻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专业解答合法婚姻是基于双方符合法定条件(男22+,女20+,非近亲及自愿),并经民政部门注册的民事法律行为。男方需年满22岁,女方20岁以上,少数民族可能有例外。已婚再婚或近亲结婚无效,未成年人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双方自愿,禁止强制婚姻,受胁迫者可请求撤销。结婚需通过民政部门的法定程序办理。

    2024.08.21 2020阅读
  • 劳动关系成立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专业解答劳动关系建立需主体(包括依法工作者和雇主,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和客体(劳动行为、管理行为及物质实体)共存。劳动者需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能力;雇主则需为合法注册或虽未注册但有经济活动的单位。内容上,主体享有劳动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理解这些要素有助于构建健康劳动关系。

    2024.08.18 1158阅读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什么基本条件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什么基本条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180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