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和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2、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
1、当事人在不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或者不决定。
2、当事人在不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察院不撤销原决定,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专业解答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
专业解答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进行民事赔偿。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专业解答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在任何时候均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的方式予以处理。因为从诉讼地位上看,国家检察机关与被告人有显著的差别,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集体的财产造成损失,被告人只有依法赔偿,毫无协商的余地。如果进行调解,会出现人民检察院和犯罪分子讨价的滑稽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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