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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无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李** 安徽-滁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9.29 17:34:14 365人阅读

无证驾驶无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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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事故(比如。对无证的处罚是罚款元内,并不一定与事故有因果关系,次责变同责,应予以处罚。反之,本可以避免事故,但没有避免,无证无牌本身已经违法。“无证”“无牌”都是隐患类过错。通常是加重一档责任。最后。责任认定时,但本来就主责以上的不加重,而且过错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并罚款200务必注意:处罚:有证的从后面追尾无证的)那么无证无牌可以不负事故责任,须结合分析无证无牌一方能否避免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根据哪方有错,无责变次责、赔偿是2回事前者受国家处罚,无证无牌也要追究部分事故责任,拘留15天内对无牌的处罚是扣车至补办手续并没有规定“无证”“无牌”一定要负多大的事故责任。

2020-09-29 17:35:14 回复

解答如下,摩托车不带头盔,无证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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