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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举债,另一方不知情,如何避免另一方债务责任?

肖* 四川-绵阳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29 15:22:31 444人阅读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举债,另一方不知情,如何避免另一方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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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09-29 15:24:31 回复

针对违法的有奖举报,应当谨慎使用,除非所举报的人或者事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一般违法的有奖举报,容易透支社会的人际信任,变得人人自危。鼓励交通违法更应谨慎,因为交通违法涉及内容多、范围广,如果每个人都可能是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反而会引发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驶中压实线等行为,拍照取证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举报人采取危险的方式抓拍,或者用非法的行为举报交通违法,可能导致适得其反的后果。此外,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以及无证驾驶等,是隐蔽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只存在熟人举报熟人的可能,那么,有奖举报有可能沦为一种要挟,如恶意举报、借机敲诈等,因而难免伴生道德风险、违法风险。以上就是交通违法举报风险问题的回复。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另一方是不用承担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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