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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李** 安徽-淮南 其他咨询 2020.09.29 08:09:37 363人阅读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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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2020-09-29 08:1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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