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1、拆迁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相关规定,分支机构对外作出的民事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其上级法人承担。不论该分支机构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时是否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中均应将其上级法人列为诉讼主体。因其上级法人具有拆迁资质,故该类合同应属有效。
接受具备拆迁资质的单位的委托而签订合同的受委托人,不论是否具有拆迁资质,只要其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合同,由于委托人具有拆迁资质,该类合同有效。
受委托人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应当有效,即使受委托人不具备拆迁资质也应有效。
2、被拆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拆迁人与其订立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代理实施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鉴于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内容相对复杂,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处分权,该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合同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
一是代理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对代理人的行为予以追认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二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代理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有效。
4、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作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效力问题
在通过合法买卖、继承、离婚、赠与等形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实际使用人,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的情形下,对其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进行审查时,应告知当事人追加登记的产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第三人不主张权利或者其主张权利不成立的,则实际使用人作为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有效。
5、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如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该合同因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应认定无效。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在未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之前,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如果双方是以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方式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以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该合同效力待定,即承租人事后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接受其安置的合同有效,承租人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同意接受其他安置条件的合同无效。
相关知识
什么是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专业解答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全面解析在涉及到房产征收的过程中,补偿款主要涵盖了财产损失、补偿权益以及逾期利息等三项重要内容。具体来说,这是由相关的房屋征收部门或其授权的房屋征收执行单位根据我国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在征收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单位及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严格的立项评审后,向所有权人提供的安置和迁移所产生的损失补偿。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位置、产权调换差价,搬迁时限、过渡安排及费用,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征地工作协议则包含征地告知书(公开用途、补偿等信息),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征询农民意见并考虑听证,以及最终的征地公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合规。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核心内容包括:明确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详列补偿款总额及子项目,规定支付时间和方式;确定安置房屋面积、地点;针对违约行为设定清晰的处理流程,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补偿、补偿权益及逾期利息。补偿工作由房屋征收管理机构负责或委托实施单位按现行标准执行。需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并提供相应的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专业解答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补偿、补偿权益及逾期利息。补偿工作由房屋征收管理机构负责或委托实施单位按现行标准执行。需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并提供相应的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律师解析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