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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土地,对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对于

152****9938 青海-西宁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9.28 17:58:53 450人阅读

你好!国家征用土地,对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对于补偿款要缴纳增值税吗?如缴税,按补偿款征税还是按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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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征地补偿不需要纳税。

2020-09-29 14:5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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