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征地的时候乡政府,被征地9年多了,这个打官司的话?
[律师回复] 口头互换草场在法律上对双方有约束力,你实际使用那块地多年,乡政府征地时也认可你并签了协议,那补偿款原则上该归你。但麻烦在于:草原证没变更,法律上登记权利人还是对方,对方若起诉主张地是自己的,你有口头互换和多年实际使用证据也能抗辩。另外征地已过9年多,打官司追补偿款可能超过诉讼时效,除非你能证明这些年一直向乡政府或国土局主张过权利。建议先收集当年协议、盖章文件、付款凭证和对方自认互换的录音或书面材料,再向法院起诉确认你享有征地补偿权益,同时把已领补偿款的原始牧民列为第三人。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