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3年3月1日实施的金融《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洗钱的定义是:洗钱是将毒品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一般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入账”,对非法活动得来的钱财进行初期处置,通常是将黑钱存入银行;
第二步“分账”,通过一系列的复杂的金融交易,如银行转账、现金与证券的交换、跨国转移资金等,来掩盖非法钱财的真实来源,掐断查账线索;
第三步“整合”,将资金转移回犯罪地,以合法的形式回到罪犯手中。此时,犯罪收益已经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犯罪收益人可以自由地使用该犯罪收益了。
把犯罪所得分成若干块,存入银行或通过银行进行交易,或者汇往异地,或者购买其他金融证券。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