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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留学生在中国怎结婚?

刘** 江西-宜春 学校侵权咨询 2020.09.28 15:39:15 1400人阅读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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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法律并不会因为他是外国人而不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县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则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出国留学交社保的方法是:
一、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部门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并累计缴费年限。
二、如果属于本市城镇户口,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区,不能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 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 根据规定,监外执行不可以出国。 哪些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由此可见,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其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依法将其放在外不执行的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疾病,已经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身体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以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在我国,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人民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在判决时候直接决定监外执行;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具有监外执行法定的条件的,报请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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