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绍兴法律咨询 > 绍兴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向哪些部门投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向哪些部门投诉

李* 浙江-绍兴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7 18:37:48 358人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向哪些部门投诉

其他人都在看:
绍兴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绍兴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2020-09-27 18:38: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房屋买卖纠纷在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吗?

    专业解答在进行房屋买卖发生纠纷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在进行投诉时必须遵守相关的程序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024.09.13 4579阅读
  • 房屋买卖纠纷投诉部门是哪个部门

    专业解答房屋买卖纠纷的投诉部门一般就是房管局,但是房屋买卖纠纷的表现形式非常的多,如果是为中介公司的违规经营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对中介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可以到工商局去投诉,单纯的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来说,应该向法院起诉。

    2024.09.04 2217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