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规定: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百分之二十,股东分红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比例是百分之二十,但是如果是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少一般征收税率,按照百分之十计算。
专业解答核定征收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在分红之后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与是否是核定征收的方式获得的分红没有关系,虽然每个股东可以获得的分红比例不同,需要缴纳的税额也存在着差异,但是在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一样的。
律师解析 在微信红包领域中,我们常见的有两种类型:普通红包及拼手气红包。无论红包来源为何,无论是由个人或是企业所发出,接收者常常都是个人。 然而,当个人接收来自他人个人的红包时,其产生的税务责任与企业发出的红包,以及现金形式或者其他非货币形式的红包有所不同。 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无论是普通红包还是拼手气红包都被纳入了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应征税所得范围内,因此,领取这些红包的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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