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债妻还”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情况比较复杂一些,债主有权向当事人的丈夫所要尝金,当然该当事人在结婚前和其配偶做过财产公证分割的除外!如果夫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他人有理由相信借款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妻对夫债就负有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夫或妻一方的死亡而消灭,生存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应负连带清偿责任。只有妻有证据证明借款人与夫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为夫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的,妻对夫债不承担责任,仅以夫妻共同财产中夫所拥有的份额清偿债务。附:《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所欠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09-27 02:03:04 回复专业解答如果你老公欠了别人钱,但是这个借款的时候你没签字也没确认过,而且这笔钱也不是你们家平时用的,那基本上来说这就不算是你俩的共同债务。你是不用还的,除非那个借给你老公钱的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你们两个人的生活上,或者是你们一起做生意用掉的,又或者是你和你老公都同意他这么做的。不过,要是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你还是有可能要还钱的。如果你借了钱却不还给人家,人家是有权去法院告你,让你还钱的。
专业解答确实如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间共同签署或一方在事后来对此表示认可的负债行为,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正常运转而产生的负债,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因此,这部分的负债将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丈夫的债务要不要妻子法定偿还,得分情况来看。要是债务是因为家庭日常开销,那妻子一般都要承担还款责任。这是基于婚姻中的共同经济责任原则,为了保障家庭经济的稳定和和谐。
专业解答离婚后,前妻的债务是否需要现任丈夫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前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现任丈夫没有责任偿还。但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意愿的,现任丈夫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家庭日常债务,即使在离婚后,现任丈夫也可能需要偿还。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配偶共同借贷债,如果债务人去世,遗孀需要承担责任。个人债务则用遗产清偿,如果遗产不够,遗孀非自愿可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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