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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不止对方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的,构成犯罪吗

杨* 贵州-黔东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26 19:33:15 458人阅读

我叔叔不止对方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的,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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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第条,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第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因此,只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的,构成赌博罪的共犯。您叔叔如果主观上确实不知道对方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资金帮助的,不构成开设赌博罪的共犯,不承担刑事责任。

2020-09-26 19:3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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