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顺序与条件: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我国的继承法抄中,子女与配偶、父母同列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专业解答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时一般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毕竟房子的主人是父母。不过,要是在婚姻期间,父母说要把房子送给子女和他们的配偶,或者子女和他们的配偶对房子有很大投入让它更值钱了,那在离婚诉讼中,可能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这套房子了。
专业解答父母去世后,拆迁房屋的临时过度费仍然有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因承包人应获得的补偿所产生的利益,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原则。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未列名老年人不代表房产非其所有。法律上,若房产证无老年人名字,则该房产不属其所有。遗产指自然人去世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全部来自逝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仅从房产证上无老年人名字,不能直接断定房产非其遗产。需综合其他证据,如遗嘱、继承协议等,来全面判断房产归属。
专业解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父母健在并拥有财产所有权,女婿通常无权益。但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且未指定单独继承人,那么遗产将视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女婿有权参与分配。
专业解答我国不动产物权法定原则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父母离世后,其房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子女健在则由他们继承,无需另行办理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即使房产未登记就面临拆迁,拆迁部门也会以继承人为主导确定被拆户身份。继承人可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方磋商补偿事宜,包括签订协议和领取补偿金。
律师解析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写的名字都是户主。 通常都是写户主的名字,拆迁房的所有权人是哪一个,那么安置房产权证上就写相应的名字,如果要写成其他的家庭成员,则必须要做过户或者是变更的手续才可以。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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