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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区别

梁** 福建-莆田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9.26 07:33:15 369人阅读

放纵走私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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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纵罪与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放纵罪主体仅限于海关工作人员;而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则为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前者在内但比前者广泛得多。  
2、客观方面不同。放纵罪表现为,放纵,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显然,放纵罪一般是纯正的,即对行为完全不采取措施,予以放纵;后者则对行为作了处罚,只不过是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而未移交。  
3、对象不同。放纵罪对象为分子,既可以是具有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又可以是犯罪分子;而后者则必须是犯罪分子,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

2020-09-26 07:3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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