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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的居间不成功无报酬的规定

孙* 湖南-湘潭 其他咨询 2020.09.25 20:40:41 410人阅读

违反法律规定的居间不成功无报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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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居间不成功无报酬的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类条款比较常见,中介公司利用购房者不熟悉法律,而设置了这种条款。其格式一般为:“因可归责于买受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或签订后未能履行的,出售方收取违约金并支付中介公司相当于没收违约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公司在委托期限内进行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的补偿”
这一霸王条款表达的意思是中介公司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可取得相应报酬,这显然违反了公平原则,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因此是无效的。因为居间合同要求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法律对中介服务收费的一般规定,中介公司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乱收费。

2020-09-25 20:4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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