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问题解答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人民可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只是一种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为,其本身并没有给付内容。作为证据的一种,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有可能在诉讼中由于出现足以推翻其认定的证据而不被人民所采信。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但该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书面申请交警调解。当事人向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的,调解终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交警调解不再是这类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由交警队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因此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
(3)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意见,划分的责任也不是民事责任,虽然作为公文书证有着极高的证明效力,但并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例如同样案情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一起发生在主车道,一起发生在辅道,交警部门可能对两案做出的责任比例划分完全相同,但事实上,前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远比后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大,因为摩托车按照规定只能在辅道行驶。在实际办案中,交警部门往往忽视了摩托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行驶在辅道等情形,而不佩戴头盔、不在辅道行驶,都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行为。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只是认定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形式,对主次责任的比例并没有以数字予以量化。这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予以处理。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可知,民事调解书亦可申请强制执行。这是由于调解书乃由国家审判机关所颁布之具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与此同时,对于调解书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皆须履行其义务。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专业解答针对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欠款未偿还问题,若债权人向当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那么法院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专业解答关于民事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规定如下几点:首先,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后,自判决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第十五天为上诉期限。在此期限内,若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请求,则在十五日届满之时,该判决即正式生效;其次,对于二审判决而言,它自宣布之日起便视为判决已生效;最后,申请人需凭借一审与二审的裁决书,连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并提交至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的申请。
专业解答若需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申请执行人,一般采用书面以及口头通话形式向被申请执行人告知相关情况,且务必确保被申请人在总数不超过十五日的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如遇到被申请执行人或其涉案资产位于异地的情况,可依法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进行执行工作。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在接收到正式委托函后,应在总计十五日期限内启动执行程序,并不得拒绝相应请求。
专业解答当民事赔偿义务方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赔偿时,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来强制执行赔偿。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封、扣押和拍卖义务方的财产,以用来清偿债务。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暂停执行,直到义务方有能力履行赔偿为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其他人代替义务方进行赔偿。这是解决民事赔偿无力偿还问题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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