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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对吗

王** 广西-崇左市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5 03:12:03 4457人阅读

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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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军事单位,且合同履行地或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由军事管辖,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专门管辖规定的,可以由军事管辖。据此可知,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并非都应由军事管辖。

2020-09-25 03:1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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