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法院立案后,开庭时间己公布,不开庭,为什么

法院立案后,开庭时间己公布,不开庭,为什么

程* 河北-沧州 受理范围咨询 2020.09.19 05:55:59 311人阅读

法院立案后,开庭时间己公布,不开庭,为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沧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没有按照预定日期开庭,则需要延期开庭,其中包括法定因素和法外因素。具体如下:一【《民诉法》规定延期开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二【自身原因(法外原因)】
(一)发生临时重大活动安排;
(二)其他因客观原因导致需要延期的。

2020-09-19 05:56: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