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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排蓝牌小货车超载百分之两百怎么处罚

王* 广西-南宁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18 07:56:15 429人阅读

单排蓝牌小货车超载百分之两百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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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蓝牌货车超载处罚标准:1、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2、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3、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4、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要求,规范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包括:(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吊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规定是符合交通法的。货车超载未达30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扣3分;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6分。并没有统一规定超载未达多少可以免予处罚,要看当地的具体处罚规定,如果不合理可以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您好,关于请问蓝牌货车超载百分之三怎样处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蓝牌货车超载处罚标准:1、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2、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3、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4、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政府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要求,规范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包括:(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吊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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