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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被除名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

杨* 贵州-黔东南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9.17 14:28:25 2471人阅读

有限合伙人除名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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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0-09-17 14:3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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