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修监控的人,9月9日,9月10日,从微信转账上借给他20000元,另外又上借给他19000元,共39000元!他说给我250O元生活费补偿,共写了借条41500元!借款日9月9日,还款日10月10日!这样可以吗?我可以让借我钱的人,再加上如到期41500元不付款,起诉费和律师费都由他支付,可以吗?要按手印吗?在借条上
您好,如果对方败诉的话,起诉费由对方支付,律师费的话需要看法院如何判决
2020-09-15 11:25:0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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