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你这个案例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出资应视为赠与,房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父母不能追索出资,因为赠与财产的行为已经完成公示(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的,没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销。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们的情况不满足撤销赠与的条件。登记在二人名下,表明发生了一次不可撤销的赠与(要么是男方父母直接赠与女方,要么是男方父母先赠与儿子,儿子赠与妻子的。无论是赠与金钱还是赠与房屋,都已经公示了。金钱已经交付,房产已经登记。)
专业解答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房款首付款项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双方的姓名,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即表示双方共享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尽管在结婚前,可能有其中一方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发生,然而当另一方的姓名被加入产权证时,这实际上就等同于赠予对方部分房产权益,因而在法理意义上讲,这套房产便是共同所有的。
专业解答未领结婚证男方付首付,房产登记双方姓名,应视为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为双方共有。男方支付首付并添加女方姓名,等同于部分赠予,因此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未领结婚证男方付首付,房产登记双方姓名,应视为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为双方共有。男方支付首付并添加女方姓名,等同于部分赠予,因此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没领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什么人的财产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没领证买房子是可以写女方名字的,但是此时只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需要注意和婚前财产的区别。更多关于没领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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