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方,把租的房子,退了,把我的店转了,我也没看到钱,又以租房子名义,让我转钱,房子也没看到,见面朝?
[律师回复]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首先,如果女方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你的财产,且未将相关款项交付给你,这属于侵犯你的财产权益。其他,她以租房子为由让你转账,但你并未见到房子且她已经失联,这符合诈骗的特征。再次,建议你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后,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