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其他法律咨询 >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有区别吗?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有区别吗?

夏** 四川-成都 其他咨询 2020.09.13 02:05:31 441人阅读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有区别吗?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其他律师 成都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
(1)户籍证明
(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
(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
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
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
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
(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
(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
(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
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
(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
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
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
(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宣告死亡:
(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
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
(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
(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

2020-09-13 02:07:31 回复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1)户籍证明(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4、宣告死亡:(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1)户籍证明(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4、宣告死亡:(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1)户籍证明(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4、宣告死亡:(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专业解答出生时开始。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自然人自出生起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通说认为胎儿自受胎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若其分娩时为死体,则胎儿自始、一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2024.08.17 1669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哪些时候产生与消灭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哪些时候产生与消灭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4 2317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何时产生和消灭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何时产生和消灭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3.02 2268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时候产生与消灭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时候产生与消灭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4 1892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何时产生与消灭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何时产生与消灭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4 2577阅读
  •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是什么?

    2025.05.01 1249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25.01.17 1471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何时产生和消灭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 1、出生时间的确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既然始于出生,则如何确认出生时间即成为重要问题。我国民法理论一般认为,应当以胎儿活着脱离母体的时间作为出生时间。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因此,死亡是民事权利能力消灭的惟一原因。自然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2024.10.07 1385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时候产生和消灭

    律师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产生,至死亡时消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始于出生,一般按照户籍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其他有关证明的顺序确定出生时间,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

    2024.09.11 1146阅读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不是不平等的

    律师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的平等性,也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024.09.08 1426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