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财产与夫妻财产如何区分
1、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既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来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夫妻离婚时,如除夫妻外还有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注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区分。在共同生活中,所有的家中财产被视为家庭财产共同使用。但是,家庭财产中,有属于所有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也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也有属于部分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离婚时,要注意将夫妻共有的财产从家庭共有的财产中区分出来,进而才能由夫妻双方分割。
3、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主要是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创造的财富,家庭经营所得收益以及以之购置的家庭财产,共同继承的遗产等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家庭财产中可能包含成年、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由其通过劳动、继承以及受赠与、遗赠所得财产,人身受到伤害所得赔偿金等等,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亦不能将所有家庭成员共有财产都当作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二、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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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
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
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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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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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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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房产拆迁时,对于财产的分配,一般来说,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和面积进行补偿,这些补偿被视为共有财产,需要平均分配。不过,基于户口等其他因素获得的额外补偿,其归属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需求等因素来进行裁决。
专业解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然后,双方带着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和房产证等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有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可以提前准备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专业解答离婚时分割房产的归属,要去房屋所在地办理产权变更。双方带上离婚协议、离婚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如果是法院裁决离婚的,还要提交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契税、个税等费用,具体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专业解答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与前夫或前妻一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可以凭借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独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转让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双方都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并缴纳一定的税费。
专业解答夫妻共有财产的遗嘱订立程序在婚姻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富,夫妻双方均有权经由平等协商,以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合法继承人对其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可以借助个人自书遗嘱、他人代书遗嘱或是经过公证机关确认的遗嘱方式,予以确立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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