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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约财产纠纷当中,首饰属于赠送还是婚约财产纠纷中法律可以判决返还吗

李** 安徽-黄山 彩礼咨询 2020.09.11 21:02:51 365人阅读

你好婚约财产纠纷当中,首饰属于赠送还是婚约财产纠纷中法律可以判决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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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此类纠纷在民间较为普遍。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并不等于禁止当事人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的履行是以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即自行取消。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可径行通知对方,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更无须经过调解或诉讼程序。因为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婚约关系甚至同居关系,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然而,订立了婚约,不等于双方将来就一定会结婚,一旦双方结婚不成,就会对此期间的财产往来形成纠纷,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彩礼属于财产的范畴,受我国民法的调整,且诉讼到的也越来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这三种情形的,如果给付人要求返还,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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