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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黑彩是不是构成犯罪

刘* 江西-吉安 消费权益咨询 2020.09.10 21:43:56 380人阅读

买黑彩是不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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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黑彩,属于赌博行为,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  2、黑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指个人或团体不经过任何部门机关国家的批准私自制作并发行一种或N种彩票用以牟取暴利,形似地下赌场,开奖号码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很难有保障。第二类通常指个人或团体利用国家发行的彩票,私自搭建平台,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奖金,并创造新玩法提高中奖率,凭借数字彩票的变幻莫测坐庄赚钱,其开奖号码是全国统一的,需要注重的是资金保障。  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3号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黑彩,属于赌博行为,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  2、黑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指个人或团体不经过任何部门机关国家的批准私自制作并发行一种或N种彩票用以牟取暴利,形似地下赌场,开奖号码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很难有保障。第二类通常指个人或团体利用国家发行的彩票,私自搭建平台,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奖金,并创造新玩法提高中奖率,凭借数字彩票的变幻莫测坐庄赚钱,其开奖号码是全国统一的,需要注重的是资金保障。  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3号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黑彩,属于赌博行为,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  2、黑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指个人或团体不经过任何部门机关国家的批准私自制作并发行一种或N种彩票用以牟取暴利,形似地下赌场,开奖号码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很难有保障。第二类通常指个人或团体利用国家发行的彩票,私自搭建平台,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奖金,并创造新玩法提高中奖率,凭借数字彩票的变幻莫测坐庄赚钱,其开奖号码是全国统一的,需要注重的是资金保障。  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3号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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