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运输导致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收件人可以联系发件人按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
3、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扩展资料:有可能派件时收件人刚好错过了快递的电话,对于EMS来说,投递3次未果(找不到地方或者联系不到收件人或者家里没人等)就要进行处理了,如果寄件人在投递时选择的是邮寄不到时退回寄件人的话,东西就会被原路转运回去。如果选的是丢弃处理,东西就由邮政自行处理了。你如果已经签收退回的东西,可能是录入状态有误,系统应该显示“返回收件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写一份状到,但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流程如下:
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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