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咸阳法律咨询 > 咸阳其他法律咨询 > 无权代理的种类包含哪些

无权代理的种类包含哪些

张* 陕西-咸阳 其他咨询 2020.09.03 18:15:48 474人阅读

无权代理的种类包含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咸阳律师 其他律师 咸阳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无权代理的种类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权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在民法理论中,无权代理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而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无权代理有效与否,法律不仅要考虑本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无权代理区别对待:对于表见代理,趋向于保护相对人,定为有效代理;对表见代理以外的狭义无权代理,赋予本人追认权,故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所谓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
无权代理的概念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本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狭义的无权代理
(一)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
狭义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
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
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二)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
1.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
2.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
3.行为人之无权代理行为如确是为“本人之利益计算”,且符合无因管理法律要件时,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可构成无因管理之债;反之,如造成本人损害的,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发生损害赔偿之债。
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的代理权有欠缺,本属于无权代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他人相信有代理权存在,在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本人利益之间,信赖利益涉及交易安全,较本人利益更应保护。所以,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表见代理,按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未予授权之表见代理、超越权限之表见代理和代理权终止之表见代理。
(二)表见代理之法律要件
表见代理要发生有效代理的效果,自然要符合代理的一般要件,如须有三方当事人、代理为合法行为等等。这里主要说明作为表见代理的特别法律要件。
1.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本人名义实施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
2.行为人无代理权。
3.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这一点是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最大的不同,也是表见代理之所以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根本理由。
4.须相对人为善意。
(三)表见代理之效果
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2.相对人有撤销权。

2020-09-03 18:17:4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无权代理的种类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无权代理的种类有哪些在民法理论中,无权代理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而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无权代理有效与否,法律不仅要考虑本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无权代理区别对待:对于表见代理,趋向于保护相对人,定为有效代理;对表见代理以外的狭义无权代理,赋予本人追认权,故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所谓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本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狭义的无权代理(一)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狭义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1.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2.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二)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1.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2.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3.行为人之无权代理行为如确是为“本人之利益计算”,且符合无因管理法律要件时,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可构成无因管理之债;反之,如造成本人损害的,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发生损害赔偿之债。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的代理权有欠缺,本属于无权代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他人相信有代理权存在,在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本人利益之间,信赖利益涉及交易安全,较本人利益更应保护。所以,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表见代理,按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未予授权之表见代理、超越权限之表见代理和代理权终止之表见代理。(二)表见代理之法律要件表见代理要发生有效代理的效果,自然要符合代理的一般要件,如须有三方当事人、代理为合法行为等等。这里主要说明作为表见代理的特别法律要件。1.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本人名义实施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2.行为人无代理权。3.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这一点是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最大的不同,也是表见代理之所以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根本理由。4.须相对人为善意。(三)表见代理之效果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相对人有撤销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无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纯无名合同其特点是,不仅法律未列举其名称,而且其内容部分与有名合同的构成部分均不同,且法律关系单一。如团体就餐合同、承办体育比赛合同、演出合同等。其合同内容完全由合同主体协商约定,在合法的情况下,一经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2、准无名合同其特点是,虽然法律未作规定,但国家行政法规、规章、条例对其合同名称、调整范围、实体处理规则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同时具备纯无名合同的全部特点。如发布的有关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行政法规中关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等。3、混合合同其特点是,合同的构成是由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条款或有名合同条款与无名合同条款的结合所成立的合同。这类无名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两个以上有名合同构成条款的结合,另一种是由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构成条款的结合。如在技术市场中出现的最常见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法对技术转让合同的名称、合同条款及法律责任均规定得明确而具体。4、对向联立合同其特点,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也称“契约之联立”。此类型无名合同的订立有3种情形:(1)单纯结合通常是因同一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使相互元实体牵连的合同在外观形式上相结合。如甲乙双方订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合同,出于主体之间的信任和履行合同整体质量的原因,其中还设立了软件开发合同、硬件设备购销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这种合同的联立,虽个体合同存在,合同适用各自固有的法律、法规,但当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主体之间相互制约的主观意志常常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2)依存结合其一是单方依存,一个合同的成立依存于另一个合同的存在。如现在市场上出现的饭店买酒厂的啤酒销售,酒厂则出借“扎啤机”给饭店使用。后者借用合同依存于前者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则不依存于借用合同。其二是互为依存,两个不同性质的合同互为存在的条件。如转让技术与包销新产品合同。虽然两个合同性质不同,均可存在,但因订立合同的主体行为及主观意思表示,将两者约定在一个合同内,成为互为成立的条件,也属于无名合同之列。(3)附条件结合是指约定条件成就后,使甲合同效力终止,乙合同即发生效力。如目前北京市出租汽车市场中出现的承包出租汽车运营合同即属此例,双方约定,合同3年期满,承包运营合同终止,出租汽车公司即将出租汽车卖给司机,购销合同成立,办理过户手续,此种类型也称“择一结合”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分别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分别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四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四十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第三十三条人民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无权代理的种类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 无权代理的种类:第一种,行为人本身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种,行为人本身有代理权,但是在与他人订立民事法律关系时超越代理的权限;第三种,行为人之前有代理权,代理期限终止后仍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024.09.03 985阅读
  • 无效婚姻都包含哪些种类

    2024.06.14 1242阅读
  • 无效婚姻都包含哪些种类

    2024.06.14 149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