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常州法律咨询 > 常州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在房产证产权人清晰表示该房产单独所有 拆

在房产证产权人清晰表示该房产单独所有 拆

187****0970 江苏-常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03 12:10:33 426人阅读

房产证产权人清晰表示该房产单独所有 拆迁所有过程签字 却不是产权人本I人 也没有委托书 前期负责人在质疑字是本人签字说明会做鉴定 只要不是产权人本人签的 就要重新签订 之后却出尔反尔 原来所谓负责人说话也就只是说说 那何必敷衍老百姓说要做鉴定 拆迁办在没有任何的鉴定下居然承认了字不是本人签字但是你家亲戚签字的属于表间代理

其他人都在看:
常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常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物权法》的解释:财产的所有形式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现在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单独所有,就是说产权是登记那方的,与其他人无关。另一方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将产权登记为共同共有---夫妻共有。
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是工资、奖金;
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例如,夫妻双方出卖、赠与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应取得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明知另一方处分财产而未作否定表示的,视为同意。

2020-09-03 12:34: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