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按照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因此,事实婚姻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1、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周围群众所公认。双方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显著区别。
2、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因此,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同居多久就可以成为事实婚姻。法律只是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且被周五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男女同居时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而且周围的群众都也都认可他们是夫妻。当然,同居时间肯定也不能太短,否则只能属于非法同居,而不是事实婚姻。按照法律规定,我国只承认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对于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当事人离婚时按照一般婚姻的离婚程序进行。一般而言会先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的男女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这一说,所以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就可以,如果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讼的,不予受理。但也有一种情况下会受理,那就是在诉讼中涉及男女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依法审理。总之,我国早在1994年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当事人如果主张事实婚姻离婚的,会要求当事人先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对于夫妻来说,不能再侥幸地相信事实婚姻,而是应当及时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才是成为合法夫妻的途径。
专业解答同居是不属于事实婚姻的,现在我国的法律是不存在有任何事实婚姻的说法,只要没有登记结婚那么就不算是合法的婚姻,从而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于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之前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专业解答同居生活多少年都不属于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不被承认的,双方有这样事实婚姻的现象的,只能劝告双方当事人及时进行合法结婚登记,或者及时进行分居,双方不再同居。事实婚姻实际上对双方都是不利于维护各自的权益的,若还有小孩的,孩子出生证明还不能办理。
专业解答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是有所区别的,事实婚姻男女双方都是要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不具备这种目的,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夫妻的身份而非法同居双方具备临时性不公开性,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没有配偶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则不一定没有配偶。
专业解答目前,我国并未规定情侣同居多久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结合有关规定来看,情侣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同居生活在一起,并且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但要是在此之后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话,则一律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专业解答在法律意义上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具有一定合法性,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对于双方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基础。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同居多久都不属于事实婚姻。 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再结婚,则是构成重婚罪。
律师解析 同居时间的长短不是判断事实婚姻的依据,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结婚的实质条件指的是以下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各个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降低结婚的年龄。 3、双方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不违反一夫一妻制,即有配偶的不得再与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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