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一宗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后,需要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用地决定书等材料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在办理土地使用证,
避免损失。有关职能部门最后按照的判决意见办理有关证件审批。选址意见书可以作为一个证据材料,但是效力没有多少,要看了,即所谓的宅基地证,但是如果证书内容与国土部门的底册有出入,以底册为准。如果一方有初始登记证明文件,一方没有,即使是什么证都没有也有可能受理的。向主张的时候。受理不等于裁判受理基本是可以的,基本上没有多大赢的希望了。如果双方都没有,那就可以打打。最具法律效力的是国土部门进行的土地初始登记,应该同时申请暂停有关纠纷用地的审批手续,看怎么判了
没有房产证不方便确定建筑面积。房产证是实质性证件,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允许你盖成什么样的房子(比如平面尺寸、层数、总高度等)的许可性证件。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是允许你在什么地方盖房子的许可性证件。
这两个许可性证件是在你的房子开工前发的,也就是说没有这两个证件你盖房子就是违建。
房产证是你的房子盖完后办的,是房子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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