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人格利用者实施了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即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的行为;
2、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分别;
3、当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的成员及其公司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时,即财产混同;
4、公司法人格利用者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给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
相关内容:什么是财产混同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公司财产与其股东和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地对其债务负责。财产混同违背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资本维持和公司资本不变等基本原则,着公司财产被隐匿、非法转移或被私吞、挪用的重大隐患,严重影响公司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通常情况下,财产混同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公司营业场所、主要设备与其股东的或其他公司的办公设施完全同一;公司没有的账簿及盈亏状况无记录或者记录不实;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盈利可以随意转化为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或者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而公司的负债则为股东的债务等等。
专业解答公司与股东资产混同责任由股东承担,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是损害公司债权利益的行为。在我国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规定中,公司财产与其股东和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其债务负责。
专业解答股东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都是违背和违反公司法与企业法的行为,要承担义务范围之内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等。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履行对企业、对员工乃至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
专业解答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也是属于损害公司债权利益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公司的债务情况来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专业解答偷税漏税股东参与应当与公司成为责任主体,与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偷税漏税公司和直接责任人员实行双罚制,采取欺骗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应当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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